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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動態(tài)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中外合作辦學是指中國教育機構與外國教育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有合作設立機構和合作舉辦項目兩種形式。從中我們可以明確,(一)中外合作辦學的主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教育機構和外國教育機構;(二)中外合作辦學的方式必須是合作辦學,既不是合資辦學,也不允許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單獨辦學;(三)中外合作辦學的招生對象是中國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學生;(四)教育教學的地點主要在中國境內;(五)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都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